工作动态
今后,这些方面将制定市场监管行业标准!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6-07    查看次数:

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范围


(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行政业务相关管理标准。
(二)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市场监管领域(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电子证件管理等相关标准。
(三)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管理相关标准。
(四)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违法直销、传销管理相关标准。
(五)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及行为的监管,以及合同管理等相关标准。
(六)消费环境建设及消费维权管理相关标准。
(七)广告监管相关标准。
(八)市场监管领域产品伤害监测、质量统计监测、质量督察考核、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和产品防伪质量管理等相关标准。
(九)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分类监管、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等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
(十)市场监管领域食品相关监管标准。
(十一)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相关标准,特种设备进出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锅炉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不含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等相关标准。
(十二)市场监管领域(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领域)信息和数据采集、表示、处理、传输、共享与交换、安全、描述、管理、组织、存储、检索及其技术,包括信息资源利用、云服务、数据治理、大数据应用等市场监管信息化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代号为 MR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及《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市监办发〔2023〕3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及《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23年5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第9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附件2:《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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