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就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各级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进出口贸易工作,指导相关企业落实有关检测和消毒要求,及时填报各类信息,实时掌握非冷链进口物品入关、入库、入市、入户情况,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通知提出,省商务厅建立陕西省进口商品口岸流转信息管理平台,省市场监管局建立陕西省进口非冷链物品追溯管理系统,加强与卫生健康、海关、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及时传输相关信息,覆盖非冷链进口物品各环节接触人员、运输工具、终端购买者等三方群体,形成人物共控、人物共防的追溯管理机制。
通知要求,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安排,对辖区使用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进行抽查;对在抽查中发现不能提供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的,责令相关企业立即整改,并通报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通知要求,各级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引导,强化督促检查和跟踪服务,确保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