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文要求为原创,内容要紧扣主题: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准确,条理清晰,文字通畅;要注意选择真实、鲜活的典型事例。文体包括:议论文、记叙文、散文和诗歌;文章篇幅以2000-5000字为宜,诗歌不超过40行。珍贵的历史图片可以独立作为稿件,配以必要的说明或短文。
2.稿件中应包括如下信息:文章标题、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与电子邮件地址;若引用文献资料中的数据或信息,请在文后标注文献信息。
3.各省级机构投稿不少于三篇,中心各处室投稿不少于一篇。
注意:征文作品须是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原创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