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星级认定和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工作的通知》(中青明电〔2021〕4号)要求,现将市场监管系统拟推荐的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星级认定集体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4月28日至5月7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场监管总局人事司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市场监管总局人事司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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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8018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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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星级认定推荐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人事司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