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纤维质量监测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以服务于经济建设,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为社会提供纤维、纺织制品、特种安全防护产品等检验方面的技术服务,现就省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实验室工作的公正性声明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省纤维质量监测中心《质量手册》的各项规定,做到管理求严、技术求精、检验求准、服务求效、自律求勤、严格规范。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检验工作不受任何行政干预和财务、商务的干扰,保持工作的独立性。
3.检验人员经严格培训考核均取得检验员证书,具有质量监督检验资格。
4.对省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试验环境,经过计量认证,具备出具准确数据的条件。
5.对省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实验室出具的检验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6.严格保守承检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更不用于自身的技术开发。
7.全体人员保证奉公守法,秉公办事,礼貌待人,不徇私情,不接受受检单位的任何馈赠报酬。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