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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建筑节能保温材料等10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10-12    查看次数: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建筑节能保温材料等10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聚乙烯(PE)管材、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电池、车辆用铅酸蓄电池、灭火毯、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等10种产品。 共抽查检验了159家企业生产的269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8批次, 包括建筑节能保温材料9批次、聚乙烯(PE)管材2批次、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5批次、灭火毯2批次(详见附件1)。


二、
抽查结果分析


(一)建筑节能保温材料

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榆林、汉中、安康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25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9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36%。重点对压缩强度、导热系数、燃烧性能等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压缩强度、导热系数。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对相关产品标准不够了解,且生产工艺有待调整。


(二)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在西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 重点对燃气系统气密性、火焰稳定性、无风状态烟气中CO含量、熄火保护装置(主火控制)、烟道堵塞安全装置(强制排气式)、风压过大安全装置(强制排气式)、防干烧安全装置、工作温度下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低电阻值、接地措施、热效率(按低热值)、热水产率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燃气采暖热水炉


在西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重点对电源运行安全性、燃气系统密封性、采暖额度热输出或带有额定热负荷调节装置的最大热输出、额定热负荷时CO含量、热效率、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低电阻值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聚乙烯(PE)管材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安康、商洛、杨凌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6.67%。 重点对平均外径、壁厚偏差、氧化诱导时间、静液压试验、灰分、高猛酸钾消耗量、镉、铅、纵向回缩率、断裂伸长率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平均外径、壁厚偏差、灰分。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管材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精度不高、生产工艺参数控制不严;二是部分生产企业未按要求进行聚乙烯原材料的入厂检验及管材产品的出厂检验。


(五)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

在西安、宝鸡、渭南、延安、汉中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14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5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33.33%。 重点对粘结强度、剥离性能、燃烧性能等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粘结强度、剥离性能。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使用的芯材密度过低导致粘结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二是企业胶粘剂未完整粘合芯材与钢板,导致剥离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

(六)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汉中、安康、韩城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22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 重点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输入电流、发热、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内部布线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七)电动自行车电池

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汉中、安康、韩城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3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 重点对外形尺寸、极性、标志、2hr容量、能量密度、快速充电能力、耐振动能力、蓄电池结构、I2A放电、静电放电、放电过流保护、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型号、不同温度下的容量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八)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汉中、安康、韩城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5家企业生产的41批次产品。 重点对蓄电池型号、尺寸、端子尺寸、端子极性、气密性、容量、充电接受能力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九)灭火毯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安康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5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1.76%。 重点对外观与结构、尺寸、质量、操作性能、柔软性能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外观与结构、尺寸。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质量意识欠缺,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不到位;二是部分企业对于产品现行国家标准要求理解不到位。

(十)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安康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6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产品。 重点对结构、佩戴质量、视野、连接强度、金属材料表面质量、标志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


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展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并报送省局。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附件:建筑节能保温材料等10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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