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乳制品6大类食品359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大类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药残留超限值、质量指标不达标、违规使用禁用兽药、微生物污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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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刘家鱼行销售的鲤鱼,1批次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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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吡虫啉
挥发性盐基氮
地西泮
氧乐果
克百威
菌落总数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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