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系列解读(一)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3-01    查看次数: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2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宣传贯彻该《办法》,现推出相关内容系列解读,本期介绍: 总体规定部分。



上位法依据

为了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调整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食品相关产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背景和意义

目前我国食品相关产品材质复杂、产品种类及生产企业众多,使用对象涉及千万家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亿万家庭。新形势要求建立完善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推动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保障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


对企业和监管层面提出的总体要求

以“四个最严”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在企业层面,要求生产销售者建立并遵守有效的安全控制体系,以确保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在监管层面,规范日常监督检查,配套实施食品相关产品技术规范,加大监管工作力度,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推进构建科学监管制度体系和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实施《办法》,是以创新制度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思路,着眼于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推进构建科学、严格的监管体系,既充分考虑基层监管执法的既有经验,又注意与《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积极推进监管方式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全面提升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 小贴士 -

什么是“食品相关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相关产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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