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二)负责全省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规划陕西省实施计划;组织实施全省质量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省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组织实施全省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产品责任制度;负责全省服务质量的宏观管理;负责宏观质量统计分析通报工作;承办重大工程设备监理有关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统一管理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省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省有关专项打假活动。负责全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统一负责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制定、修订、审批、编号、发布,指导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负责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协调管理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归口管理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省量传溯源体系建设,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校准机构的行为和资质,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以及计量校准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及认证行为,管理全省检验、检测实验室技术能力评审和资质认定工作,依法对为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技术机构进行考核授权、验收和监督管理。
(七)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管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省质监系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第一年。全省质监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质检总局整体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下大气力抓全面质量提升,开启质量强省建设新征程,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助推追赶超越目标早日实现作出新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追赶超越目标,着力提升质量发展总体水平。第一,强化标准引领。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开展“标准化助力质量提升年”活动;选取军工企业开展军民融合标准化试点,在企业搭建标准体系;持续推进基层党建、政务服务、旅游服务等标准化工作;加快实施团体标准百千万工程,力争覆盖万家企业;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增加个性化、高端化、高品质标准供给;加快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抓好新修订《标准化法》的学习培训;配合省人大开展《陕西省标准化条例》的修订工作;抓好现代物流、文化旅游、资源循环利用等标准立项及制修订工作;筹建陕西省美丽乡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抓好质量管理。指导企业开展质量比对、风险分析、成本控制等质量活动;面向中小微企业,瞄准质量管理洼地,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引导企业加强从原料采购到生产销售的全流程质量管理;深挖微观产品质量和宏观经济质量的内在联系,完成年度质监综合统计年报和全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组织开展陕西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继续办好“一带一路”质量高端论坛;建立新型质量统计评价体系,推动质量评价由追求“合格率”向追求“满意度”跃升。第三,开展质量攻关。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开展质量攻关活动,通过质量状况调查,找准比较优势、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研究制定质量问题解决方案;依托西安交大中国西部质量科学技术研究院,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攻关体系,针对在关键零部件、制造工艺、消费体验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质量问题,提出精准有效的解决方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第四,狠抓品牌建设。加强企业品牌培育,鼓励中小企业培育优化品牌,丰富品牌内涵,挖掘品牌价值,创建自主品牌;推动地方政府开展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活动;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品牌管理体系,整合公共品牌,加强品牌策划,建立品牌传播体系,发挥整体效应,提升品牌知名度;联合省商务、贸促会等部门,扩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品牌企业的贸易与合作,推动陕西品牌“走出去”,促进“陕西制造”、“陕西品牌”做大做强做优;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培育申报,开展地理标志产品“进超市、进社区”活动。
(二)围绕社会治理进步,着力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第一,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制定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加大对农资、建材、煤炭、成品油等重要工业产品的监管力度;结合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重点抽查取消、委托下放和转3C管理的产品;对往年抽查不合格企业进行跟踪抽查和联动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第二,规范市场秩序。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持续开展市场秩序整治,重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公共利益等不法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威慑力度;将市场秩序整治范围进一步拓展到汽车、日用消费品等领域,扩大覆盖面;强化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监督检查活动,规范检验检测行为。第三,维护特种设备安全。继续推进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升检验检测、鉴定评审服务水平;以贯彻《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契机,强化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电梯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探索推行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新模式,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有偿服务;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
(三)围绕“五新”战略实施,着力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水平。第一,强标准。紧紧围绕军民融合发展,推动军民标准一体化;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标准联通”;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推进新农村建设标准创新;积极开展“让标准保障人民更高质量幸福生活”活动。加快中亚标准化(陕西)研究中心建设,打造标准化技术、人才、资源的“引力中心”;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推荐性标准的结构优化和体系配套;支持有实力和影响力的社会团体制定发布市场急需、技术领先的团体标准,多措并举调动企业提高标准总体水平;多种方式、多种途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占领制高点、掌握话语权。第二,强计量。加快“一带一路”国家计量测试研究中心(陕西)建设,加快省计量院新址建设;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建设,确保量值传递和溯源准确;围绕人民需求、社会需要积极开展“计量让人民享有更精准的高质量生活”活动;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提高计量管理水平;针对新兴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计量需求,加强计量体系建设,满足社会对量值溯源和校准服务的需求;争取质检总局、国防科工局授权,努力实现军民计量资源互通共享;以计量和标准为基础,建立军民融合专家队伍,加强军地高层次技术人员交流,打造军民融合信息交流平台、专业服务平台、常态活动平台;建立与我省主导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产业计量测试研究中心,制定一批产业发展需要的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强化能源计量管理,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第三,强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大力推动检验检测认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发挥认证认可拉高线、保底线的职能作用,在强化3C认证产品管理的同时,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实施资质认定获证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失信惩戒和退出机制;打破部门和行业壁垒,推动认证认可结果互认通用;积极开展“有机产品认证让人民生活更放心、更绿色、更安全”活动;以洋县“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为标杆,推进有机认证产品示范县、绿色产品示范基地创建;在能源、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开展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完善涉农领域检验检测认证体系,培育一批高端农产品和农资认证品牌,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的认证覆盖率。
(四)围绕质监事业发展,着力提升质监改革创新水平。第一,主动融入中心。抓好现代物流、文化旅游、资源循环利用等标准立项及制修订,发挥检验检测技术特长,为我省“国家航空枢纽”和米字型高铁网建设提供可靠的产品保障和技术支持。第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将15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产品委托市局进行受理、审查、批准;完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试行任务,推行申报材料“一单一书一照”,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后置现场审查;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发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证后监管;实施监督抽查制度改革,大力推行抽检分离、全程可视化监控和盲样检测,严格承检工作质量考核。第三,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研究制定我局直属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案,做好事业单位资产剥离工作,更好发挥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服务职能,积极稳妥推进陕西检验检测集团组建工作,做大做强检验检测产业规模。第四,加快信息化建设。做好“金质工程”综合改造及拓展项目的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全省质监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测,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运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提高执法效能;推进省、市、县三级特种设备信息数据的交换、共享以及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第五,加强自身建设。深化法治质监建设。完成《陕西省质量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对现行质监法规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要深化科技质监建设。依托博士后创新基地加强高技术人才引进培养;加强对“质量变革”重大课题研究,联合省科技厅推动建立我省质量技术基础“NQI”专项建设,完成8个科研立项,加大科研成果转化使用。要深化和谐质监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明单位、文明处(科)室、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常态化。创新举办“书香质监”活动,开展“最美质监人”评选活动。
(五)围绕百姓社会需求,着力提升质监服务民生水平。一是在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公共文化、社会保障、公共交通等领域增加标准立项,开展“全省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百家试点、千家带动、万户受益”工程;在安全生产、消防、公共卫生等领域开展标准研究,继续开展“标准化讲师团”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重标准、用标准、守标准的良好氛围。二是围绕需求旺盛、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日用消费品,特别是妇女儿童用品、3C认证产品和电商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大力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电子电器产品、汽车及其配件、汽柴油等“质检利剑”专项行动;部署对汽车生产企业、消费品企业召回进行监督,加大对隐瞒缺陷、不履行召回义务生产者的追责、曝光和处罚力度;大力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落实奖励管理办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调动消费者监督质量的积极性。三是推动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落地陕西,培育质量技术服务新业态,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使质监系统技术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开展“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站式服务,为创业创新提供全生命周期质量技术服务。深入开展“三转一助一树”活动,紧盯具体产业、具体产品、具体企业,全力服务实体经济。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2个,包括:
1、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
2、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中心
3、西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办公室
4、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5、陕西省纤维检验局
6、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7、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8、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9、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
10、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11、西咸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12、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85人,其中行政编制137人、事业编制448人;实有人员846人,其中行政144人、事业40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74人,在职工勤人员19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3辆(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车辆信息在省科技厅部门预算中反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343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34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054.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8年本部门预算收入总计4303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054.97万元、专项资金项目349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3450.00万元、其他收入43.74万元,较上年43028.90万元增加9.81万元,与上年预算收入基本持平。
2018年本部门预算支出总计43038.71万元,其中基本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共计14379.33万元,占总支出的33.41%,比上年18447.22万元减少4067.89万元,下降22.05%,原因是2018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9509.38万元,占总支出的45.32%,较上年24211.68万元减少4702.30万元,下降19.42%,原因是2018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9544.97万元,较上年42658.90万元减少13113.93万元,下降30.74%,原因是2018年财政预算拨款减少。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544.97万元,包括:1、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2987.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66.59万元,较上年9982.95万元减少216.36万元,下降2.16 %,原因是2018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62万元,较上年1026.20万元减少918.58万元,下降89.51 %,原因是2018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2、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6557.16万元,较上年24211.68万元减少7654.52万元,下降31.61 %,原因是2018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054.97万元(不含列入部门预算的专项资金3490.00万元),较上年41510.90万元减少15455.93万元,下降37.23%,原因是2018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
2、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6054.97万元(不含列入部门预算的专项资金3490.0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9766.59万元,较上年 9982.95万元减少216.36万元,下降2.16%。其中基本工资2601.86万元,较上年2300.59万元增加301.27万元,上涨13.09%;津贴补贴990.95万元,较上年915.67万元增加75.28万元,上涨8.22%;其他社会保障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缴费等1445.00万元,较上年2149.14万元减少704.14万元,下降32.76%;住房公积金647.80万元,较上年753.39万元减少105.59万元,下降14.01%,原因是2018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用于人员的支出292.60万元,较上年317.10万元减少24.50万元,下降7.70%;公用经费支出2791.00 万元,较上年7110.97万元减少4319.97万元,下降60.75%,原因是2018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
(3)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6557.16万元,较上年24211.68万元减少7654.52万元,下降31.61% ,原因是2018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
3、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011701)3851.99万元,较上年3540.25万元增加311.74万元,增长8.81%。其中人员经费3193.56万元,较上年2899.23万元增加294.33万元,增长10.15%,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正常调资晋档造成公用支出费用提高;公用经费658.43万元较上年641.02万元增加17.41万元,增长2.71%,原因是按照编制人数核定测算得出。
(2)培训支出(2050803)157.70万元,较上年230.76万元减少73.06万元,下降31.66%,原因是培训费用严格按照单位编制人员定额测算填列。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92.34万元,较上年139.84万元减少47.5万元,下降33.96%,原因是部分已经办结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交由养老中心管理。
(4)住房公积金(2210201)647.80万元,较上年753.39万元减少105.59万元,下降14.01%,原因是2018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本部门根据政策,科学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实行零增长,从源头加强监管,建立控制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管理规定,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04.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1.00万元,公务接待费98.84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4.24万元,总体较上年764.92万元减少260.84万元,下降34.10% ,原因一方面是全系统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另一方面是努力降低检验业务成本,各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开展业务合理控制检验人员外出就餐等支出。
1、因公出国出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交流开展的活动。本年因公出国(境)费用21.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原因是规范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管理,进一步压缩出访团组人数。
2、公务接待费98.84万元,较上年232.84万元减少134.00万元,下降57.55%,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办法,完善接待管理制度,从源头上进行了控制。
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4.24万元,较上年511.08万元减少126.84万元,下降24.81%,原因是2018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
4、会议费预算261.50万元,较上年288.85万元减少27.35万元,下降9.46%,原因是严格执行会议费支出规定,按照本年度的工作任务减少压缩会议的召开次数和规模。
5、培训费预算237.90万元,较上年320.80万元减少82.90万元,下降25.84%。原因是严格执行培训管理办法,按照培训人数和天数的综合标准对培训费进行测算,对经费支出进行严格控制。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07.91万元(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250.00万元),较上年1923.67万元增加了884.24万元,增长45.97%。 原因是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不够精准,后期对预算进行了调整。
(八)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689.74万元,全部为货物类采购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产品质量监督:是指对产品实施的质量监督,通常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机构、相关组织和消费者,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定,依据已建立的程序和规范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价、考核、检验和鉴定,以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执行质量标准、保证产品质量、维护拥护和消费者利益。 2.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主要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及地方各级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政府赋予的行政职权,对生产、流通领域的产品,代表政府实施的一种具有监督性质的质量检验活动。 3.标准: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是用来规范和统一人类社会各项生产工作和管理活动的技术性规定;是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 4.标准化: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包括标准的编制、发布、实施和监督;标准化的主要作用在于为了预期目的改进产品、过程或服务的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并促进技术合作。 5.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基数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 6.认可:是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通俗地讲,认可是指认可机构按照相关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对从事认证、检测和检查等合格评定活动的机构实施评审,证实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表明其具有从事某种特定认证、检测和检查等活动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并通过颁发认可证书表明对其能力的认可。 7.计量:是指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计量研究的内容包括:计量(测量)单位和单位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的建立、保存和使用;计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计量法制和管理;计量理论及其方法、数据处理与测量不确定度;材料和物理特性的测定等。计量具有准确性、一致性、溯源性、法制性的特点。计量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紧密结合,因此计量不用于一般测量。当前,一般把计量分为科学计量、工程计量和法制计量3类,分别代表计量的基础、应用和政府起主导作用的社会事业3个方面。科学计量既为法制计量提供技术保障(或者说法制计量是以科学计量为其行政执法的技术基础),还为工程计量和新技术发展提供测量基础。 8.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政府行政机关为实现安全目的而从事的决策、组织、管理、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和。在国家行政体系中,不同的行政主体所承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任务不同,高层行政机关以决策、组织为主,中层行政机关以管理为主,低层行政机关以控制和监督检查为主。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