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抽查报告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三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1-22    查看次数: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第三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基本情况


监督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产品为玩具、学生用品、运动头盔、校服、打印机、电话手表、电源适配器、摄像头、无人机、眼镜镜片、混凝土输水管、水泥、冷轧带肋钢筋、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陶瓷片密封水嘴、卫生陶瓷、锁具、衡器、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头盔、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粉煤灰、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塑料一次性餐饮具、老年鞋、读写台灯、一次性纸餐饮具、过度包装产品、老年人服装、竹木餐饮具、月饼过度包装、可降解直接接触食品塑料购物袋等34种产品。共抽查检验了70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084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92批次,包括玩具2批次、学生用品2批次、校服5批次、电话手表2批次、电源适配器2批次、眼镜镜片4批次、混凝土输水管4批次、水泥2批次、冷轧带肋钢筋1批次、陶瓷片密封水嘴11批次、卫生陶瓷7批次、锁具3批次、衡器25批次、读写台灯2批次、一次性纸餐饮具3批次、过度包装产品3批次、老年人服装13批次、月饼过度包装1批次。

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20家,其中有5家企业的产品仍不合格。


抽查结果分析


(一)建筑
(一)玩具

在西安、咸阳、汉中、安康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3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5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机械与物理性能(正常使用,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机械与物理性能(正常使用、小 零件
(二)学生用品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和杨凌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9家企业销售的4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
三)运动头盔
在西安、宝鸡、咸阳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1家企业销售的11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四)校服
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4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pH值、纤维含量、绳带要求、耐湿摩擦色牢度。
(五)打印机
在西安流通领域抽查了2家企业销售的2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六)电话手表

在西安、宝鸡、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地区流通及电商领域抽查了17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标记和说明。

(七)电源适配器
在西安、宝鸡、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地区流通及电商领域抽查了19家企业销售的3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直接插入电网电源输出插座的设备、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抗电强度试验。
(八)摄像头
在西安、宝鸡、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地区流通及电商领域抽查了15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九)无人机
在西安、咸阳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3家企业销售的5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十)眼镜镜片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汉中、安康、商洛、杨凌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42家企业销售的5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使用尺寸偏差、厚度偏差。
(十一)混凝土输水管
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32家企业生产的36批次产品。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外压荷载。
(十二)水泥
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榆林、汉中、安康、商洛、韩城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81家企业生产的104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水溶性铬(VI)、氯离子含量。
(十三)冷轧带肋钢筋
在西安、韩城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2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重量偏差。
(十四)热轧带肋钢筋
在渭南、汉中、韩城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6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十五)热轧光圆钢筋
在汉中、韩城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2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十六)陶瓷片密封水嘴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34家企业销售的4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管螺纹精度、表面耐腐蚀性能、流量均匀性、水嘴水效等级、流量。
(十七)卫生陶瓷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39家企业销售的4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安全水位、便器用水量、坐便器水效等级、坐便器水效限定值、水封深度、水封回复功能。
(十八)锁具
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2家企业销售的16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安全性要求、防破坏报警功能。
(十九)衡器
在西安、咸阳、铜川、渭南、延安等地区流通及电商领域抽查了25家企业销售的41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称量性能、除皮、偏载检验、静态温度、倾斜、湿热、稳定状态。
(二)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31家企业销售的42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二十一)电动自行车头盔
在西安、延安、榆林等地区流通领域及电商领域抽查了10家企业销售的3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二)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在西安、汉中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6家企业销售的3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二三)粉煤灰
在西安、宝鸡、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韩城和杨凌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22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二十四)非复合膜袋
在西安、宝鸡、渭南、汉中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9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二五)复合膜袋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12家企业生产的21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二十六)塑料一次性餐饮具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杨凌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21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二十七)老年鞋
在西安、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36家企业销售的5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二十八)读写台灯
在西安、渭南、汉中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8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结构(走线槽)、显色指数(Ra、R9)、遮光性、照度及照度均匀度。
(二)一次性纸餐饮具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杨凌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2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抗压强度。
)过度包装产品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7家企业销售的4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包装空隙率。
十一)老年人服装
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杨凌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28家企业销售的5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
二)竹木餐饮具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杨凌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9家企业销售的25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十三)月饼过度包装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16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包装空隙率。
(三十四)可降解直接接触食品塑料购物袋
在西安、渭南等地区通领域抽查3家企业销售的5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地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并实施跟踪抽查和重点监管。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省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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