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6-12-01    查看次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陕西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的改进意见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陕西省质监局门户网站(www.snqi.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局办公室,电话:029-63915912

  一、概述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条例》、《规定》以及中、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省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省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局上下形成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处室三级工作机制,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严格落实,提升公开质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细化方案的通知》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质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下发后,我局迅速转发至全系统,并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省质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表》,将全年工作重点细化分解,明确牵头处室、协办处室以及完成时限,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奠定基础,切实提高了我局信息公开的质量。

  (三)明确责任,加大审核力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若涉及重大、敏感或分管领导无法确定是否公开的内容,提交省局保密委员会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合理、准确、到位,切实做到“该挡的要挡得住、该透的要透得出”。

(四)深化渠道,拓展服务功能。针对质监相关的社会热点和焦点,我局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努力打造全方位公开平台。从单渠道向多渠道拓展,不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12345”公共服务热线、新闻发言人、网络发言人等多种渠道建设,全系统全方位信息公开平台基本形成。

(五)优化服务,设立许可大厅。为有效规范行政许可管理,实现职责配置优化、许可事项精简规范的目标,我局成立了行政许可办公室,在陕西质监大厦设立了行政许可大厅,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业务受理、咨询等工作,共设计量、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认证与检验机构评审及收费等5个窗口,开展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等16项业务的行政许可项目受理、收费和发证等工作,实行统一的受理、告知、收费和发证等,极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加强督检,落实考核制度。对照省政府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建立完善内部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年底实施目标责任考核,提高各处室、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省质监局网站累计公开信息836条。其中质监动态栏目共计272条(文字新闻136条,图片新闻91条,视频新闻45条)。质监信息栏目共计228条。通知公告栏目共计134条。专题栏目共计202条(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全面开创质监事业发展新局面栏目92条,电梯安全监督“大会战”栏目34条,三秦质量行栏目76条)。处理局长信箱来信11封,同时督促各业务处室处理在线咨询、行风监督、12365投诉举报热线信息近582余条。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及其原因。

  2015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5件,全部为网上申请,均按规定向申请人作了回复。从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来看,主要涉及生产许可、产品质量、电梯安全等。

  四、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存在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有一定差距。为此,2016年将重点从三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全局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三是加强督导考核,调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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