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省质监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电话:87294630。
一、概述
2015年省质监局按照《条例》及省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完善运行和保障机制。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立足质监工作实际,推进信息公开,提升质监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我局网站全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2099条,发布“质监动态”275条,发布“质监信息”228条,发布“视频专栏”信息45条,发布各类通知文件136条,“陕西名牌”专栏发布信息27条,“目标责任考核”专栏发布信息289条,公开办事指南20条,公开收费标准5条,受理在线咨询735条,12365投诉举报114件,处理省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来信43件,发布民意征集信息45条,开展在线调查4次,开展3次在线访谈活动,按要求在省政府网站公布省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25条,办理政协提案8件、人大建议4件,并在省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出版《陕西质监》杂志7期2.1万余册,并主动送往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省级部门、各市主要负责人。同时,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世界标准日等时机,采取新闻发布会、电视播放、报纸刊登、上墙张贴、印发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各项质量技术监督政务宣传活动,全年张贴、发放宣传画、册1.2万余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覆盖了质监部门的各项工作,分别是动态信息,权利责任清单,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解读,计划总结,文件资料,人事信息,财政公开,办事指南,行业新闻,理论研究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陕西质监》杂志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我局网站2015年全年访问量达489998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9件,全部为网上申请,均按规定向申请人作了回复。
四、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 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由于职责涵盖范围广,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多,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群众的期望和需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16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及时做好编制和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工作,不断健全资料,充实公开内容,逐步建立微博、微信平台,加大质监信息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的传播力度。
二是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作用。按照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和政务互动三大功能要求,强化网站内容的更新和维护,不断强化网站的功能,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定期对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切实推进质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