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标准定期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质监办发〔2017〕19号)要求,省质监局对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陕西省行政区域内企业产品标准,按照随机抽取的原则,第二季度重点对建筑和工程机械及配件,工业制造和加工机械及配件,包装储运机械及配件,交通运输设备及配件,发电、配电机械及配件,生物化学品和气体原料化学品,机械加工及各部件,电子元器件,采矿、石油和天然气服务,电气、照明设备及配件,空气调节系统及管材等共计11个产业类别的企业产品标准进行了抽样,其中涵盖了2017年第二季度抽查不合格的部分企业产品标准,拟抽取企业产品标准100份(具体清单见附件),涉及14个地区。现将第二季度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检查抽样清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4日-6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及时向省局标准化处或省标准化研究院反映。
省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荆波 办公电话:029-63915934
省标准化研究院:
联系人:孙峰 寇阳 办公电话:029-82296780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6月4日